东莞横沥东坑石排律师普法:上下班非主责交通事故,可主张哪些双重赔偿

不少东莞横沥、东坑、石排工厂、门店职工,上下班骑电动车、驾车遭遇交通事故,拿到交警次责 / 同等责任认定书后,只找肇事方理赔,完全忽略工伤赔偿,白白少拿数万元补偿。东莞横沥、东坑、石排专业劳动工伤律师结合现行法规,拆解交通事故 + 工伤双重赔偿全部项目。

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款:职工在上下班合理时间、合理路线,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、轨道交通事故,应当认定工伤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相关规定,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,医疗费遵循填平规则不可重复赔付;实际花销类费用仅可补差,伤残、误工类定额补偿项目可双重领取。

一、交通事故侵权赔偿(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主张)

医疗费、住院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;

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;

构成伤残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;受害人死亡可主张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。

二、工伤保险待遇(单位 / 工伤保险基金赔付)

医疗康复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、伤残辅助器具费;

停工留薪期工资:受伤休养期间原工资全额发放,最长 12 个月,伤情严重可依法延长;

生活护理费:伤残等级达标、生活无法自理,按月发放护理补助;

伤残相关核心款项: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;全部伤残等级均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;员工离职时可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全部由企业承担);

职工因工死亡,可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、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
重点提醒: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全部工伤待遇由公司全额承担。东莞横沥、东坑、石排大量办案案例显示,企业常以 “已赔付交通事故损失” 为由拒付停工留薪工资、伤残补助,该抗辩无任何法律依据,劳动仲裁及法院均不予支持。

很多横沥、东坑、石排务工者不懂双赔规则,要么错过 1 年工伤认定时效,要么被公司克扣伤残就业补助金、停工留薪工资,事后维权难度大增。如果你在通勤途中发生非主责事故、单位拒绝配合工伤申报、赔偿项目核算不清,可咨询东莞横沥、东坑、石排本地工伤律师,协助调取事故证据、代办工伤认定、劳动仲裁,足额追回全部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款。律师联系方式:187190744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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